1、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22条所规定的条件: (1)供应商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2)提供2023年或2024年度经的财务审计报告(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及其附注),和提供基本账户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材料(开标之日前六个月内有效) (3)近半年任意连续三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记录的证明材料。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应证明材料。 (4)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6)具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的证明材料。 2、经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渠道查询后,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取消投标资格。(提供“信用中国”网站点击“下载信用信息”栏中的信用信息报告、“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无任何不良记录的查询截图,时间为投标截止时间前20天内); 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采购包下的政府采购活动。否则,皆取消投标资格(提供承诺函); 4、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提供承诺函);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征集。 6、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包一特定资格要求:供应商须具有合法有效的《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证书》并年审合格;拟派项目负责人需具备中级会计师。须为本单位在职人员,须在此征集公告发布之日前注册于投标人机构,以出具的养老保险缴纳证明为依据,退休返聘的需提供退休证或退休文件。 包二特定资格要求:供应商在职人员中至少具有2名一级注册造价师,须为本单位在职人员,须在此征集公告发布之日前注册于投标人机构,以出具的养老保险缴纳证明为依据,退休返聘的需提供退休证或退休文件。 |